宁夏几起“庭审”案 尽显中共践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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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从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今,宁夏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四起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在开庭前都作了公示,声称“公开庭审”。而实际庭审过程中,公检法在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机构的策划下,无故取消开庭,使出各种伎俩阻止、恐吓当事人的亲友旁听,阻止正义律师辩护,恶意构陷罪名,偷偷将当事人诬判; 邪党流氓本性尽显无遗。

以下是宁夏四起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案例简述:

第一起:取消“公开庭审” 恐吓律师 秘判当事人

今年四十一岁的孙建锋是兰州铁路局银川供电段职工,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他和法轮功学员黄玉霞到宁夏中卫市常秀娥家中做客,中卫市国保大队队长李金军、教导员李存善带领李占宏等多名警察尾随,在常秀娥开门之际强行闯入常秀娥家,将三人绑架,并非法抄家,抢劫了电脑等私人物品,将三人关押到中卫市公安局非法刑讯逼供。

李存善给黄玉霞戴了手铐,拳脚相加毒打、扇耳光,还用酷刑“老虎凳”折磨她,同时用污言秽语诬蔑法轮功、谩骂大法师父。当晚,李存善又带领一伙人到黄玉霞家非法抄家,抢劫了电脑等私人物品。

酷刑示意图:老虎凳

三人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公安局期间,曾被警察带到当地的医院“检查身体”,几天后黄玉霞、常秀娥相继回家。后来,因明慧网曝光了公安人员对他们非法实施迫害的消息,中卫国保大队的恶警恼羞成怒,又先后两次绑架拘留黄玉霞,其中第二次拘留了十五天。孙建锋则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

七月,孙建锋被非法起诉、立案,家人为其聘请了律师。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给孙建锋家人聘请的王律师出具了手续,并公示将在八月十日“公开庭审”。

孙建锋亲友八月十日陆续赶到沙坡头区法院旁听,结果却被告知:开庭临时取消了,何时开庭,另行通知。后来获悉,沙坡头区法院竟然因惧怕正义律师辩护推迟了开庭时间。

孙建锋年迈的双亲到处奔走呼号,找相关部门申冤却四处碰壁、石沉大海。找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他们答复说:这个案子已经交给上级部门了;找原来绑架孙建锋的中卫市国保大队教导员李存善,他已调走,家都搬了;找中卫市“610”新上任的主任拓兆旺,他推说不清楚。执法部门和相关人员互相推诿扯皮,谁也不“执法”;看守所拒不放人。孙建锋父母给政府信访办等多个部门反映过冤情,都石沉大海。孙建锋在看守所全身长了痱子,狱警强行给孙建锋灌药,把他的几颗牙撬掉了。明慧网曝光此消息后,孙建锋家辖区派出所的警察到他家追问孙建锋以前是否看过牙医等情况,企图推脱责任。

十一月中旬,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和他家人的情况下,秘密诬判孙建锋五年四个月。当孙建锋家人得知消息,质问秘判孙建锋的刑庭庭长刘文洪时,他摆出一副流氓嘴脸说:要找就找院长去。法院受“610”操控随意取消“公开庭审”,“610”恶徒还通过司法系统层层追查来自北京的正义律师的身份,而后给律师所在的事务所和律师恐吓施压。

十二月,王律师再次到中卫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孙建锋,看守所值班警察一口回绝了,说:要想会见孙建锋必须请示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国保支队。随后,看守所的所长崔广业欺骗王律师说:孙建锋已重新聘请了律师,不需要你辩护了。王律师说:孙建锋家人已书面聘请了我,既然现在不需要,也必须孙建锋本人告诉我或有书面通知,姓崔的不置可否。紧接着,王律师又联系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孙建锋一案的负责人,结果对方电话关机;王律师又给监所科警察反映,监所科的说他们无能为力。

所谓的“公开庭审”被随意秘密取消,孙建锋被秘密诬判,律师没有出庭,家人还枉花了一笔诉讼费。

此前孙建锋因坚持为法轮功鸣冤,曾被四次非法关押劳教,遭受过扎绳子、干奴工、野蛮灌食,冷冻、长期监控,长达七十二天的“吊铐”酷刑迫害。

第二起:二审“公开庭审” 法官多次威胁将律师逐出法庭 维持诬判

宁夏吴忠市法轮功学员退休工程师马雄德、退休职工郑凤英夫妇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被警察跟踪绑架后,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二人在二零一二年底前分别被邪党公检法非法秘密判刑,马雄德七年半、郑凤英七年,此后二人都上诉了。吴忠市中级法院在二零一三年二月对郑凤英非法二审、维持诬判。

马雄德上诉后,吴忠市中级法院定于三月十五日二审“公开庭审”。马雄德家人聘请的两位正义律师为马雄德做无罪辩护,他们一致认定: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有罪!

在法庭上,律师问马雄德:是否受到威胁和诱供、刑讯逼供?马雄德说,国保大队警察马明朗曾威胁如果不配合就把他(马雄德)的儿子抓起来。律师又问马雄德:为什么炼法轮功?炼的效果如何?马雄德说:自己因有病炼法轮功,炼功后身体好了,同时修心向善做好人。律师还问:“天安门自焚”是怎么回事?马雄德回答说:是当局为了迫害法轮功,编排的闹剧。

针对一审判决书认定马雄德制作、传播了一千五百张法轮功真相光盘, 辩护律师向法庭指出:这是马雄德作为法轮功修炼者,出于对其个人信仰而遭遇不公所采取的依法维权举措,这是他的个人权利。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第三十六条),还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表达、文化研究创作交流等各项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律师并忠告司法人员:要讲法律、讲良知,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对信仰者进行迫害,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坚信这一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而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当事人采取非法关押、刑事处罚,相关责任人都已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制造伪证、徇私枉法、枉法追诉、枉法裁判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

律师作以上辩护时,当庭法官艾进春多次威胁把律师逐出法庭。公诉人马玲燕一直比较邪恶,坚持维持原判。

吴忠市中级法院无视律师有理有力的无罪辩护,维持了对马雄德的诬判。“公开庭审”就是事先编排好的一场闹剧,法官就是“610”手中的玩偶而已。

马勋德和郑凤英夫妇曾多次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

第三起:刁难、监视、恐吓 家属 安排人员占据旁听席

今年三十七岁的莫惠萍女士,是出租车司机。二零一三年二月,莫惠萍和罗新萍在吴忠市被民生街派出所副所长王涛等绑架、当街殴打、拘留,后被转至吴忠市看守所(目前已和青铜峡市看守所合并)非法关押至今。被关押期间,两人曾绝食抗议,恶人们把莫惠萍被踩在地上强行灌食的痛苦场景照相后让罗新萍看。不久,罗新萍出现严重病态,被勒索两千元钱(开始勒索一万元)后取保候审回家。

莫惠萍一直被非法拘禁在看守所,她坚持绝食抗议,被恶党徒多次强行“鼻饲”,还被实施全身麻醉割开鼻孔后野蛮“鼻饲”。

莫惠萍、罗新萍被绑架后,她俩的家人多次到吴忠市公安局、拘留所、看守所要人,相关部门人员一再欺瞒、推诿。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赵斌、国保大队队长马明朗等用各种伎俩给莫惠萍构陷罪名,直至非法批捕、立案。

一审开庭前,莫惠萍家人多次找法院刑庭庭长杜卫军讲真相,杜卫军一边伪善的欺骗说会依法“公开庭审”,一边找借口刁难阻止莫惠萍家人不让出庭辩护,私底下偷偷听从“610”恶徒的怂恿,勾结“610”、公检法司人员在开庭前处心积虑做了大量的安排:七月二十五日一审开庭当日,沿途跟踪莫惠萍亲友的车辆;在法院周围安排大批车辆、人员,偷偷给莫惠萍亲友和使用的车辆摄像、拍照、跟踪;阻止莫惠萍亲友进入法庭旁听;提前安排社会上的四、五十人占据旁听席座位;开庭后,国保人员打电话骚扰被拍照的人和车主,企图对莫惠萍亲友实施进一步迫害;一审后国保人员跟踪骚扰吴忠市一名法轮功学员,致使其流离失所;一审莫惠萍被诬判四年,且莫惠萍的判决书上有 “罗新萍在逃”的字样,罗新萍无奈流离失所。

莫惠萍一审被诬判后,家人找杜卫军质问:为何罔顾律师辩护、践踏法律诬判莫惠萍,杜卫军又换了一副嘴脸,推托说:判决结果是上面定好的,我根本没有任何权力。所谓的“执法者”杜卫军更象“610”的恶犬,而不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法官。

一审更为让人走眼的是当庭公诉人马玲燕的无知丑恶表现。当律师依据法律指出:法轮功学员散发宣传品只是在遭受不公正待遇时和平理性的抗争方式而已,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不存在破坏法律实施的动机和能力。马玲燕无言以对,竟然气急败坏地咆哮:散发宣传品就是破坏法律实施!

这次“公开庭审”是正正规规走过场、实实在在害好人。

莫惠萍此前因信仰法轮功曾被非法劳教三年、判刑三年半。莫惠萍的姐夫、姐姐因修炼法轮功几次被绑架关押、拘留、勒索,她同学和弟弟也曾被绑架。

第四起:法院出尔反尔 “610”故伎重演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吴忠市中级法院将对法轮功学员莫惠萍二审“公开庭审”。庭审前几天,宁夏“610”、吴忠市“610”就操控居委会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监视居住、跟踪;吴忠市中级法院在二十日依法给莫惠萍家人开具了辩护手续,二十二日突然打电话让莫惠萍家人必须补充提供户口本、不修炼法轮功证明等手续,否则就不让辩护,莫惠萍家人责问法院为何出尔反尔才作罢。

二十三日上午,当她的几个家人走进法庭时,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法庭内共有四排座位,前三排只有第一排中间的四、五个座位是空的,其它都坐满了,第四排也坐了几个人。当他们打算过去坐在第一排的空座位上时,法警过来制止他们说:这是给司法厅的人留的,你们不能坐!无奈他们只能坐在最后一排剩余的几个座位上。这近四十个人都是被安排来所谓“旁听”的。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机构和吴忠市中级法院互相勾结,安排他们提前进入法庭占据绝大部份旁听座位,这些人有男有女全是年轻人。

对法轮功学员莫惠萍所谓的二审“公开庭审”,宁夏“610”、吴忠市“610”人员故伎重演,再次采用一审时的一些伎俩,在开庭前后操控公检法人员监控、刁难莫惠萍亲友、给莫惠萍构陷罪名、安排社会上的人员占据法庭的座位。当天,法庭周围有大批便衣监视,宁夏“610”的周某某、吴忠市“610”的赵斌、马明朗等在现场指挥;庭审中途果然有四、五个人来到现场,坐在了提前预留的座位上。

莫惠萍本人、家人及聘请的北京正义律师当庭做了无罪辩护(一审也是该律师辩护的)。律师依据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以及当事人不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特征等为莫惠萍作了有力的辩护,律师的辩护发言比较顺利。当律师指出法院依据“两高”通知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本身就是非法的时,公诉人狡辩说:我们的法律依据就是“两高”的通知。最后,律师呼吁无罪释放当事人!

莫惠萍本人和家人的辩护遭当庭法官艾进春的多次无理阻挠。每当莫惠萍和她家人的辩护中提到:法轮功就是教人做好人的等问题时,艾就马上制止。最后当莫惠萍结束发言,说希望法官作出明智的选择时,艾进春魔性大发,恶语相向攻击当事人。

庭审进行了两个小时,庭审过程中有一人扛着摄像机在摄像。当莫惠萍家人走出法庭时,被一辆黑色轿车(宁c.p0037)上的人跟踪拍照。

这次开庭主审法官是艾进春,审判员田进贤,书记员姓丁。公诉人一个姓锁,一个姓杨,都是吴忠市检察院的。艾进春此前曾诬判过法轮功学员马智武、马雄德等,多名法轮功学员曾给艾讲过真相。此案截至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尚未公布二审结果。在此我们还是慈悲呼吁吴忠市中级法院能审时度势,依法无罪释放莫惠萍。

上述四起案例中,“执法者”流氓言语汇集:
1、法官刘文洪:要找就找院长去!
2、中卫市看守所所长崔广业欺骗王律师说:孙建锋已重新聘请了律师,不需要你辩护了!
3、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开庭临时取消了,何时开庭,另行通知!
4、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人员说:这个案子已经交给上级部门了!
5、吴忠市国保大队马明朗威胁马雄德说:你不配合就把你儿子抓起来!
6、法官艾进春多次咆哮公堂:把律师逐出法庭!
7、法官杜卫军:判决结果是上面定好的,我根本没有任何权力!
8、公诉人马玲燕:散发宣传品就是破坏法律实施!
9、吴忠市中级法院人员在出具辩护手续两天后说:必须提供不修炼法轮功的证明手续,否则不让辩护!
10、公诉人:“两高”通知就是我们的法律依据!
11、法警:这些座位是留给司法厅的人的,你们家人不能坐!
……

通过以上四起“公开庭审”案中,让更多的人看清了中共“执法者”的流氓嘴脸。所谓的“执法者”——警察、检察官、法官已沦为“610”操控下迫害善良人的恶犬,他们是泯灭良知、践踏法律的真正的罪犯。他们即将面对的是法律和天理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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